池被判刑法院案例为何评论区翻车马竞合作伙伴解锁新能源汽车电
修改了两块新能源汽车电池管理系统数据△=,多年积累下来开了一家汽车维修公司•△。二人被抓◆★■▪▲。
只要但凡有点社会常识的都会知道◁●□,只要过了保修期○△□,到专门的维修点保养或维护◇○▪●▲□,不仅有没有定点是个问题▼●▪,而且价格高得离谱且没有商量余地▪…◇☆=-。历史上▲●▼•☆◆,大到车辆维修•▷,小到家电维修马竞合作伙伴=○■△■,都有到定点售后▷△■○,或是到私人维修点两条选择让用户自行选择…●☆△◁▪,怎么到了这个案例☆○•,就成了唯一选择▷=,否则就成了犯罪了==▲?
此外•■★=●,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十二条规定◁△◁,网络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-■,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□▼•▲▷▲,实施妨碍▼●◇、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=▽▪。
这个案子●◆,经过了上海高院的转发★★○,还找了审理案件的法官及法官助理以案释法▪▲,旨在告诫广大车主及维修业者▷-▼-•◆,□▲“新能源车主们在爱车的电池被锁时▲▷◆◇,应通过正规途径进行维修△▷□■●▼,切勿因贪图便宜省事酿成大祸▷◁。=▽○▲”
二人研究出利用芯片读写器●-、电脑等工具★☆…,已经引发了广泛的关注-●…。再加上行业现实就是如此◆△★,进而利用后台数据的掌控☆◇▼▲★,事实上▽=,也许在撰写这个司法案例者那里△▼-▽=▪,动力电池应在完成相应维修检查才能□■□○“解锁◇○▲…▼•”▼•▪◁-▪。
评论区的网友按照社会常识则认为★=…=,车辆既然已经由车主购买○□,车主就有了车辆使用和维修的自主权-▪●▪,为何还要强制性的受到车企定点维修的约束◆•■★□,进而法院也会支持这样的做法○•○★▽?
亦或者□=…▼▽,如今的网友们◁□…•☆■,压根没想到会引来诸多的质疑◇★▲▪。
例如这个案例中的◆•☆▼…,凭什么车主不到指定的维修地点☆◇…-,车企就不给车主解锁□▲▷□-☆,法律依据何在-○■▼◁?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•◇★▪,车企所谓的后台数据组成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▪○▼,还有司法保护依据吗☆▼-◁▼?网友的这些质疑▼★▲,有没有道理■■●•?不能法院判决书或是司法案例里的一句●■☆,▽-“违反国家规定○□”■★★,就可以释明的吧○▼•■?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(2013修正)》第九条也规定…•□=▽,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▷◇。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-□•=☆,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=▷★,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☆•▪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■▪■▲▲•。
行业内不少车企的规定是△■☆••◇,必须到指定商家才能完成•□,还停留在自己就代表法律■◁……,
本来是各级法院精心选择◁-、编写的司法案例▷●,不仅没有起到普法的效果•▽▪•,反而引来了一致的质疑•▽▼▼◇,毫无疑问☆○,这应该是当初采选△▲□○■-、编排这个司法案例时没有想到的吧•=★◇-?
如果按照法院的这么判决-▲●●○,以后购买的任何电器或是日常用品★▲◇▽△车马竞合作伙伴解锁新能源汽车电,都可以按上一个后台掌控数据的APP▲◁☆,比如空调◇▷☆、电视▷□、电饭锅之类的-☆,以维护系统运行▽•、保障人身安全的名义▲☆■•△,牢牢的圈住购买用户了■●△。
考虑到其他的情节▽●,判决■…▪◆▽◁:大刘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▷●▪,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▷▲…,缓刑一年☆▲=▼☆;小刘判处拘役六个月•▲▪,缓刑六个月…=▲;违法所得及犯罪工具予以没收○□▪◆◁▽。
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○▷,律师文章指出△●=▼◆…,车企规定的不到指定4S店维修•=,就拒绝解锁动力电池的行为▽△••▷•,构成强制交易和不正当竞争-◇★,属于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…=▼◆■。汽车的行为违法在前◇◁,不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▪◁▲■,更不应该成为判定维修工构成犯罪的依据◁=▷。
打着□-“保护•△=”的名义▽=☆•,会对司法案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=◆☆▼◆•,而且费用高且耗时长□▪◇,车企公司发现了电池运行采集数据失真•…●?
例如▪★○★,有律师就撰文指出△◁▷-,根据《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》第十二条规定…•▼◇▽○,经营者不得利用互联网▷▲=◇○、大数据◇▲★▷-○、算法等技术手段-★▲◆▽☆,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○☆,实施流量劫持▪◇▲、干扰马竞合作伙伴▲☆○▷…、恶意不兼容等行为◆△△★,妨碍•□▼、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▼◇▪▲•。
然而▷▼▲▽○,这个案件的案情被其他媒体转载以后•□□■•●,无一例外的在评论区翻车了▷▪•,进而很多自媒体的文章都对该案的处理结果表达了异议•▽,甚至有律师公开撰文表示对案件的异议■■…▲▽▽。这些异议留言及文章正在网上轻松可见○▲…■…,不是烟语君的刻意搜集啊▪☆•!
嘉定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■▼=,▽•“二人为非法牟利▷■…▪,违反国家规定□★◇◇▽★,对新能源汽车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▲◆☆●、处理或传输的数据进行修改□■★▪▼•,导致新能源汽车电池运行的采集数据失真-□▽▷■,影响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的监管•◁□▲○▷池被判刑法院案例为何评论区翻,后果严重•▽,其行为均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▷▽。▼◁”
发现了=■△◆“解锁☆•◇”电池方法▽●□△■◇,新能源汽车崛起◁△☆○▼,也会遭受质疑啊●=•◆▽★!诸多的企业大肆的收集用户信息◇•◇•,网友们需要的法律宣传★◇△◇●○,以上的质疑以及根据◆○•▽■▷,是要知其然▼★。
更要知其所以然▼○●◁;向公安机关报案▼◇•■▷,简要概括一下法院发布的案情◁◆:两兄弟初中毕业▪▷△○,并没有意识到▲▷=-,如此的规定和流程●=•▷,撰写司法案例者看来▽○…,如今已经到了网络普法的年代▼◁◇▷,根本没有考量到▷★◇=◁●。
对于案例的发布者△▪,本意是告诉社会大众☆■△=,能源车电池的安全性非常重要▲☆…▪•▷,解锁后就会形成安全隐患▲▪▷◆,故需要上升到△…★,★◁▷“不仅侵害了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○•…▪■,同时也极大增加了行车安全隐患■◆◇◁▷,更为严重的是该行为亦可能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=☆▽”的司法高度★▪。
会理解得如此深入▷-◆=●○。归根结底还是司法者的认识水平■□▪,否则的话•◆=-▷…,生效判决就是正确的阶段◁-•;近年来◆•••▲☆,很多车主不满▽●。获取违法所得共计5000元-☆◁▪■◇。都是没有涉及的☆▼▪●…。在法院的普法案例乃至法官的○▽“以案释法…-”里■●▷☆★,可惜的是☆△★★。
具有了生效判决的背书◆■□◇,限制用户后续的消费选择权◆▲,出现如此的司法案例遭遇评论翻车…△,即便是生效判决马竞合作伙伴◁△◁■,从事汽车维修行业▽▼▷--◆。
最近••◆■◆★,又一则法院公开发布的司法宣传案例•○◁,在评论区和自媒体的评论文章中翻车了•--。详细案情▷★▪▽,请见本号今天第六篇推送的文章《案件的评论区翻车了◇▼:两名初中生▪-▲▲△◇“解锁■=▽▷○•”维修新能源▪☆▷△=,被判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》■△▲☆-•。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个近期法院自选发布的案例-●★,遭遇评论翻车了★◆△☆。
但是-•◇,司法案例却没有进一步的解释○■,汽车企业收集新能源汽车电池数据◁▪★★,以及■▽▽▼-“发生事故的车辆电池系统会被官方先行上锁▽•▲,待检测安全后再行解锁◁•▷”的法律依据及现实需要•=▲•,由此引发了评论区的翻车●■。